福海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惠安教育惠安县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复制链接]

1#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12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6号)等法律法规*策和上级统一部署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公民办小学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就做好年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坚持“两一致”原则。县城规划区域招生坚持“一簿一证”(户口簿、房产证)齐全且一致的原则,即户主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与房产证所有权人(或购房合同买受人)一致,且申请就读适龄儿童须与其同一户口本;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或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装修入住,有正常的物业管理、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不含毛坯房)。

(三)坚持同等待遇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文〔〕号)《泉州市人民*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文〔〕号)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县就学的,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当地相关*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片区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年龄

年秋季招收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缓入学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缓学证明材料(医院的疾病证明、病历书及收费发票),按规定报当地镇*府和县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对象

(一)户籍在学校服务片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县直各实小、螺城镇各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其他农村小学按行*村招生(附件1)。

(二)*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照顾安排到县直实验小学入学、各中心小学或民办小学:

1.驻惠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官兵适龄子女(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官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烈士子女、孤儿(须出具惠安县民*局证明,其监护人须户口属本片区且居住在本片区域);

3.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人适龄子女(须出具惠安县残联证明);

4.泉州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须提供高层次人才类别证明,任职文件或劳动合同,居住证明等有效证件);

5.台商适龄子女(须出具惠安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证明,且居住在本片区域)。

(三)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各校要坚持按照以“流入地*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策,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居住地在县城区域。申请入学条件是“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达半年(含半年)以上。需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附件6),由学校审核后汇总报送县教育局审批。县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班生规模及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地在第三实验小学和溪南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溪南实验小学报名;居住地在螺城镇其他区域(不含新霞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东关小学报名;居住地在新霞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南实验小学霞光校区报名;居住地在嘉惠片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凤凰城实验小学报名;居住地在城南工业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到城南第三实验小学、螺阳中心小学、工农学校报名。

2.居住地在农村。需携带“两证一簿”向就近中心小学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四)扩招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县城规划区域内小学、各镇中心小学在完成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根据学位情况按规定扩招以下对象。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就读的学校申请入学,填写《小学就近入学(扩招对象)申请表》(附件7),由学校审核后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1.港澳台(外)籍学生。在招生服务片区实际居住的港澳台(外国)户籍人员子女或港澳台(外国)户籍适龄儿童。此类对象可在父(母)属我县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的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外籍生须提供县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祖籍地(或房产证)的相应证件。

2.买房且实际居住者子女。持有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者的直系子女。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并装修入住有正常的物业管理、水电消费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非第五实验小学、溪南实验小学、凤凰城实验小学、城南实验小学(含霞光校区)、城南第二实验小学和城南第三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若要求就读这六所学校,家长必须在六所学校招生片区内企业务工。原则上,凭户口簿、务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和以惠安县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入学前一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县社会保险),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务工片区所在学校申请入学。

4.各镇中心小学(螺城中心小学除外)如有剩余学位,为避免浪费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可制定扩招工作方案,7月17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并于8月20日前将《扩招对象审批呈报表》(附件10)报县教育局审批。完小扩招工作由中心小学负责。

四、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

班级数

指导数

招生单位

班级数

指导数

实验小学

8

*塘镇

23

八二三实小

10

紫山镇

18

第五实小

6

崇武镇

31

第三实小

10

山霞镇

20

溪南实小

6

涂寨镇

31

凤凰城实小

6

东岭镇

37

城南实小(含霞光校区)

13

东桥镇

26

城南二小

8

净峰镇

26

城南三小

4

小岞镇

14

惠东实小

5

辋川镇

20

螺城镇

8

广海小学

6

螺阳镇

20

聚龙外国语学校

8

全县

备注

1.辋川镇含吹楼学校,螺阳镇含工农学校,紫山镇含尾山学校。

2.明德小学、海滨文武学校因校舍安全等问题,经县学校组会商会议决定,目前处于暂缓复学状态,年秋季招生视整改情况确定。

3.班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招生数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全县预计人。

五、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学校(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惠安县广海小学)开展招生工作,确保自年秋起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都按基本流程落实。

(一)核定招生计划。做好两所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发布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发〔7〕号)文件要求,经市级审批符合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并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区域内学位供求等情况,核定两所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现予以公布。

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优先面向惠安县招生,再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德化县、泉港区招生。

惠安县广海小学:优先面向惠安县招生,再面向泉港区、台商投资区招生。

(二)报名对象要求。1.符合相关*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见上述文件中五种*策照顾对象);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2.本县域内常住适龄儿童;3.本县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应提交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及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我县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化平台,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扫描钉钉
  电话手机年月日

序号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簿

购房情况

家长

联系电话

户主

姓名

与学生关系

迁入

年月

户籍地(详细到村居组别门牌号)

购房楼盘[详细地址、面积、房产证号(税务发票、合同号)等]

房主姓名、身份证号

与学生关系

购房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校校长签名:户籍审核人签名(至少2人):房产审核人签名(至少2人):

附件9

惠安县年秋季县城区域小学一年级学生名册(报送县局核审)

___________小学(盖章)填表人电话手机年月日

序号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簿

购房情况

家长

联系电话

户主

姓名

与学生关系

迁入

年月

户籍地(详细到村居组别门牌号)

购房楼盘[详细地址、面积、房产证号(税务发票、合同号)等]

房主姓名、身份证号

与学生关系

购房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校校长签名:户籍审核人签名(至少2人):房产审核人签名(至少2人):

附件10

惠安县年农村县直实验小学和中心小学扩招对象审批呈报表

___小学(盖章)填表人分管校级领导签名学校校长签名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镇、村、组)

监护人

联系电话

跨校就读原因

户籍地所属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本表由农村县直实验小学和中心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填写;2.本表一式两份,于8月2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股(初教)审批,教育局、学校各持一份。

附件11

惠安县年民办小学招生系统家长操作手册

一、学生报名

1、学生家长通过手机钉钉或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